一篇文章带你秒懂灵活用工结算和服务内容及优势!

 

一、什么是灵活用工?

 

简单理解,灵活用工本质上是一种用工形式,灵活用工平台就是集合了业务流+资金流+发票流+完税流的平台,最只要的优势是灵活用工平台可以借助政策降低企业不必要的用工成本和实现节税!

 

一般而言,企业用工形式,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三类:

标准的劳动关系——全日制用工,相关权益受《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保护;

非标准劳动关系——包括劳务派遣、非全日制用工(小时工、计件工等),相关权益受《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保护;

第三类用工则不属于劳动关系,包括劳务关系、业务外包、实习、退休返聘、岗位外包、平台用工等,由《民法通则》和《合同法》予以约束。

一般来说第三类用工,即企业短期及项目性用工,都可以规划为灵活用工的形式。

 

所以灵活用工解决了什么问题?借用一张图来说明目前灵活用工覆盖的行业:

 

 

灵活用工包含几个基本组成:

 

1、用工企业:如上图所示的行业企业,一般存在短期、兼职或者其他形式的用工人员;

 

2、结算公司(税源地落户):异地纳税、委托代征、核定征收,依托地方税务政策存在;

 

3、自由职业者:服务于用工企业,但是通过结算公司获取报酬。

 

再借一张图来说明这个问题:

 

 

以上图为例,如果你是企业方,需要找一家灵活用工结算平台,那么大致流程就是:找到一家合适的灵活用工结算平台,谈妥综合税费(税点及服务费以及其他附加收费项),签订服务协议,开通后台账号,上传用工人员名单,以短信或其他方式邀请其完成与平台的电子签约,到此就完成了发薪前的全部准备,后续就是打款、结算、开票、获取完税证明等。

 

灵活用工解决的问题

 

1、对企业而言,劳务关系转移及风险规避,用工成本降低,以及薪资代发;

2、解决了企业传统结算时公转私无法取得发票问题;
 

3、对个人而言,避免缴纳高额的个税;

4、对地方税务而言,无招商引资成本,又能提高地方纳税收入。

 

二、灵活用工依据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虽然“灵活用工”已被市场广泛应用,但它并非是一个法律概念,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来定义并解释这一概念,这也是目前灵活用工市场最大的不确定性所在,当然我们总是能从现行法律法规中找到支点。

 

灵活用工平台凭何合法合规降低企业的成本? 

 

合法性:平台业务符合国家政策,受国家支持 

 

政策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第五款:将“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以及“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纳入“经营所 得”范畴。 

 

第十五条:“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未提供完整、准确的纳税资料,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或者应纳税额。

 

政策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4号 关于发布《委托代征管理办法》的公告 

 

第二条:税务机关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的要求,委托有关单位和人员代征零星、分散和异地缴纳的税收的行为。 

 

政策三:政府机关支持 

 

2019年8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发布《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互联网平台经济是生产力新的组织方式”,对优化资源配 置……增加就业,都有重要作用”。2019年12月:国务院又发布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意见》,明确规定:“支持劳动者通过临时性、非全日制、季节性、弹性工作等灵活多 样形式实现就业”。2020年2月7日:人社部等四部委联合发布意见指出,鼓励企业灵活安排工作时间,鼓励符合规定的复工企业实施灵活用工措施。

 

 

灵活用工从税务上说,本质是将个人视同为个体工商户,通过委托代征、个人临时性经营性所得登记等形式,以核定征收或个体经营所得纳税取得综合所得个税申报的一种节税方式。

 

因此以委托代征为主要形式的灵活用工结算平台,其所谓的流程合规,一般会包括:

 

1、委托代征资质;

 

2、个人与结算平台签订用工协议;
 

3、依据税收洼地政策,按照0%~1.5%核定征收;
 

4、出具税务机关汇总申报的个人完税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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